企业在国外所得怎么?
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涉及出口退税政策,以及企业取得的境外收入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免税收入或零税率收入条件是判断其是否为应税收入的首要标准;其次,再结合企业的业务特点和税收居民身份等进行分析和判断。 出口退税是指进出口产品出口后,国家为了促进外贸事业发展,在出口产品售价中退还增值税、消费税。
一、企业取得境外所得,应区分所得来源国(地区)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征税原则:
1.从境外取得的应税收入,依法缴纳所得税;
2.从境外取得的减征、免征所得额或者税额的优惠收入,以及从境外继承、赠与的财产按法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补缴税款。
二、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的境外所得可以实行源泉扣缴,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
三、对企业取得境外所得,按照实际税负不低于3%的标准进行核算,确定其境内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表)》的第45行“减:免税收入、抵扣税款”项目。
四、企业以货币形式从境外取得收入,应以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收入;企业收到的不含税收入,应先换算为含税收入,再以含税收入乘以0.13扣除率,计算出准予税前扣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计入相关费用成本。其中,外币折算金额按照收入实现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