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怎么算退股?
1、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应当购买其合伙份额。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该合伙人可以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并办理变更手续; 3、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该合伙人也可以将其合伙份额出质; 4、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该合伙人不可以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也不可以让其合伙份额出质,否则,造成损失的,由做出相关行为的合伙人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一个合伙人想要退出企业,必须经过其他两位合伙人的同意,如果他们不同意的话,这个想退出的合伙人就只能继续留在企业里面了或者找别的办法解决。如果另一个股东想出让股份,那么就必须满足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如果是出资不实或者抽逃资金的情况,还要承担相应责任。
当然,在现实中由于很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上都是由几个发起人共同设立的,所以一般都不会出现两个及以上的股东同时提出退伙的问题。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具有资合的性质,股东之间关系相对松散,因此更容易出现股东撤资的问题。而对于这些股东撤资或者是减少出资的情况,法律是允许的并且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办理。
有限公司成立时有注册资本,这个注册资本就是全体股东承诺的出资总额,比如注册资本是50万元,那么无论实际是否到位,只要不超出这个数额,都是可以的。但有限公司是可以增资的(除了特定行业不能申请增资),比如我想把我注册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100万,只需要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就行了,很简单的。
至于这个增资是多少,那是我自己的决定,我想要增加80万,我就可以增加80万,甚至我可以把注册资本扩大到几百万都没有问题,只要我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就可以了。 而作为一个合伙人要退伙,就需要评估他的财产情况,如果他只有1万元的现金,而我的合伙企业一共就花了3万元,现在他要全部拿回去,那我岂不是亏了,于是我就要求他给我2万元的债务(因为我还欠他1万元的债务),这样我们双方的债权债务就完成了,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大家相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