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房利息如何入账?
1、购买房产的支出,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2、支付贷款的本金及相应的费用,可以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3、支付贷款的手续费等,可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贷款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项目的,则属于资金占用成本,支付的利息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中;如果贷款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项目是,则是经营活动的成本,支付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六)未经审核认可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第五十八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减:
(四)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准予扣除,但应当有权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 企业以其名义无偿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且不向其收取货币或非货币形式报酬的,包括其职工、股东投资或者集体享受的福利,均作为应税收入缴纳所得税。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5号 第二条 企业出售房屋,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十条 债务人持有的抵债财产,应当参照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价值。经债权人会议同意,或者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抵债财产可以交换、转让或者变卖。
三、《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同业融资业务》
第十三条 企业取得票据资产时应按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收到票据现金收益时,贷记本科目。 到期前转让或到期兑付应收款项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该笔款项对应的收益,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若仍有余额,则作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收支 贷:本年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