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银行间企业债?
银行间市场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创立和监管的,是金融同业业务的主要载体之一;而企业债的发行主体主要是企业(非金融企业),因此银行间企业债可以理解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企业债券。 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企业债券可以分为企业私募债券和企业公募债券。
“企业私募债券”又称为“非上市企业债券”或“非金融企业债券”,是指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向投资者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由于私募债券发行主体为未上市企业,其信息透明度较低,因此投资者需要对之进行必要的估值和风险测试。与公募债券相比,私募债券具有以下特点: (1)发行利率由供求关系确定;
(2)信用等级较高且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 (3)发行定价相对复杂,受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需要更专业的评估手段;
(4)交易机制更为灵活,采取场外协议交易的方式,每日成交量较小。 目前,银行间市场上交易的绝大部分为企业私债,企业公债的交易量很小。
企业债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的债券,一般企业可以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的发行需要国家发改委审批,实行的是规模管理。企业债券需要一个承销商负责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企业债的发行需要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发行成本会低一些。
企业债券(enterprise bonds)是我国企业(指中央企业、地方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在境内外依法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根据发行区域、发债主体、担保形式、付息方式等要素,可以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根据现行发行管理制度要求,分为中央企业债券和地方企业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企业债券的发行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审批,债券发行及余额亦受到指标控制。企业债券的发行,可以由单个证券经营机构或多个证券经营机构组织承销,经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开招(配)股。
2015年1月15日,国务院发文决定取消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限额,以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支持调整经济结构、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