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企业税怎么交?
一般来讲,做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属于现代服务业,具体的税收划分还要看企业的业务内容。 如果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应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同时,应交纳20%的营业税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给员工发放的工资应该按照93%的比例交纳企业所得税; 为员工代垫的个人所的税应该在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当然,企业也可以尝试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申报时,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在税负上会相对较小一些。 除了交5%的营业税之外,还需要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等,具体税额根据当地经济实力而定。 不过,现在国家鼓励服务业发展,很多地区对于人力资源公司都采取一定的扶持政策,比如免三增四,也就是前三个月免税,后面四个月减半征收。
人力资源行业还有其它相关的费用支出,如人员工资、社保和公积金、办公场所租金、广告宣传等费用,这些成本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都可以据实扣除。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所得额是一个期间概念,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后以及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工资薪金是否应当扣除,要分析工资薪金水平的高低,不是工资薪金高就多纳税、工资薪金少就少纳税。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定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企业工资、薪金扣除的税法规定,与会计制度相一致,只要是发生了真实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均可以从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只要按规定申报并在税收上按实扣除的,不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有当企业按本办法进行纳税调整后,才能按调整后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