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劵回售如何操作?
一、基本原理 债券的回售是指债券的持有人(债权人)按照债券合同的约定向债务人(债务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要求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并由此成为债务人(融资者)的抵押品,以便将来通过变现获得资金。当债券的购买者希望提前收回本金和利息时可以行使回售权。 二、回售条款 我国的债券发行实行的是利率招标方式,在债券的票面通常都规定有回购条款和赎回条款,其中,回购条款是附条件的,即只有在发行人(主体)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者不能如期偿还本金的情况下,持有人才有权按面值加上应计未付利息一并转让给发行人,此时,发行人应当支付相应的价款;而赎回条款则是由发行人主动选择是否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条款将债券买回(赎回)。无论是赎回还是回购,都是以发行人(主 体)作为债务人的形式出现的。
1. 赎回条款 一般认为,可赎回债券的赎回价格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① 本期应计未付利息;
② 从发行到赎回日期间的累计复利;
③ 债券面值;
④ 附加费用。
2. 回购条款 在债券到期之前,当市场利率升高时,为了控制融资成本,发行人可以采取减少负债的办法降低财务风险,其操作方法是在市场上买卖与债券等额的资金(即所谓的“以资抵债”),这种提前还款的行为称为债券回购。根据是否需要担保以及是否承担费用,债券的回购可以分为无担保回购和有担保回购两种类型。
三、实务流程
四、注意事项
1. 注意回购期限 2. 关注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