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债算是企业债吗?
1、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第八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发行人应当将募集说明书备置于指定场所供投资者查阅;第三十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发生清偿困难可能时的解决方法及具体实施流程。 作为非上市公司,不能发行公募债券(指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只能发行私募债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而依据上述规定,无论是否属于私募债,其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不论是否属于私募债,只要是公司债券都必须要有偿付本金和利息的安排。
2、对于私募债而言,由于是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并且事先约定了发行价格,因此其定价相对更加复杂。影响公司债券价格的因素包括:信用因素(包括发行人的资信级别和法律地位)、市场因素(包括市场的流动性以及预期收益率等)、财务因素(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以及财务结构等)以及其他因素(包括公司的法律状况、市场预期等等)。 对于不同的融资主体来说,由于其业务属性不同导致其面临的信用风险、资金成本、流动性等情况不一,进而导致不同融资主体的债券发行价格产生差异。 例如同样是房地产企业,考虑到其行业特点,为了降低企业面临的市场波动风险,其在进行债券定价时会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资产负债率、收入构成、现金流等情况,结合市场综合收益水平确定最终的价格。而对于一些负债率低、资产流动性好的企业,债券的票面利率往往比较低,比如银行、交通、建筑等行业的上市企业发行的债券利率往往在3%以下。
私募债是一种新型债券,它在国际上已经非常成熟,一般定义为:私募债券(Private Placement Bond),是相对于公募债券(Public Bond)而言的,是指以特定少数投资者为对象发行的债券,相比较公募债券,私募债券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私募债券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得到广泛运用,发行主体涉及金融类企业、各类工商企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政府机构、超国家机构等。
我国对债券的管理比较严格,在2012年之前,我国只有公募债券,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经国务院同意,从2012年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三个单位启动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工作。同年5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相关规则,明确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承销,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备案和报价转让私募债券。此后,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正式启动。
从性质上来说,私募债券不是企业债。具体分析如下:
我国对债券的管理十分严格,对不同发行主体发行的债券名称均有不同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大类:中央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前三类属于信用债券,最后一种是政府债券。(注意,在国际上,通常将公司债券称为企业债券,但在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是严格区分的。)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主要在于:发行主体不同、审核程序不同、担保要求不同。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范围较广,包括所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中央各部委直属企业或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企业,这类企业一般是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不能发行企业债券。另外,企业债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双重审批,而公司债券,只需经过证券管理机关审核就行。企业债券需要提供担保,公司债券可以不提供担保。
由此可见,我国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管理十分严格,而私募债券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债券。与国外一致的是,我国的私募债券主要针对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