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受谁监管?
基金行业主要监管部门包括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具体职能分工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行业的监管并履行国务院授权的相关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贷款风险加权计算中债券正收益率的确定及相应标准期限利率的公布,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的债券回购利率和现券交易的日常监测;与基金有关的法定准备金、利率、流动性等管理也由该部门负责;
财政部主要是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制定财政政策,通过发行国债等方式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在特定情况下承担部分不良资产的核销和处置任务,对金融机构的损失进行补贴;负责对国有银行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对其资产损失情况进行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主要是对金融机构征收营业税、印花税等相关税收,并与其所得税一起进行汇算清缴。 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还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
除上述外部监管机构外,国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券商等金融机构也存在对私募基金的内部监管,具体形式包括制度规定、业务流程、风险评估、信息披露及从业人员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