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上基金为几年?
按《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公募基金合同期限大于5年是正常期限,小于或等于5年,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可以延长一年。 那么也就是说理论上来说,基金存续的时间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为了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和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原则上是不宜持续经营过长时间的。
当然如果市场环境良好,基金经理管理得当的话,基金长期存续也没有什么问题,比如富国天惠,自2004年底发行以来目前还在运作中。但如果是市场极度低迷时期成立的基金产品,则有可能因为连续亏损导致投资者大量赎回,造成资金缺口,这样的案例之前也有出现过。因此对于此类基金,其投资策略就必须及时作出调整,否则就只能面临清盘的结局了。
另外,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个人购买的基金持有超过36个月(含36个月)的,其取得的收益免缴个人所得税;而企业购买的基金分红、转让基金及联接基金份额所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基金到期清算或者被赎回后,基金管理人无法将基金资产变现用于支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就需要用新的募集资金来弥补损失。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基金适当延长年限,对于投资者而言还是有好处的。 不过,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凡事都有利弊之分。如果基金延期,投资者虽然避免了短期内的资金流动风险,但也可能面临着更大的潜在风险——利率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各种意外风险等都有可能发生。而如果这些风险的爆发会使基金净值大幅下跌甚至倒闭,那么投资者将面临损失全部本金的危险。 所以,无论怎样,谨慎行事总不会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