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可以贷款吗?
1.社保基金会作为投资者进行委托投资,属于机构投资者的范畴; 2.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公募基金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必须将80%以上的资金用于证券市场投资和认购基金。所以社保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是股票、债券以及基金的资产,不能以直接贷款的形式进入实体企业;
3.社保基金作为国家的“钱袋子”,其稳定性和安全性是首位的。因此一般会通过购买国债和金融债的方式获取稳定的利息收入,也会参与一些企业的债券发行,如铁路建设债券、高速公路和普通企业债券等;
4.当然,现在也有一些基金通过参与IPO和定增的方式来间接进行企业融资,但数量相对较少。 目前除了社保基金外,我国还有三个重要的长期机构投资者,分别是财政部、央行和外汇局。
1.财政部的专项债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募集资金用于基建项目。其实,这个“专项债”的名称并不是新的政策,早在2015年就由国务院颁布《预算法》明确规定。当时设定的思路是,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含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要有所限制,并且要区分不同用途,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一般债务不得举借,从而确保地方政府债务的合规性。 但目前很多地方政府的债务已经远远超过了限额,甚至个别地区已出现无法按期兑付的情况。今年国家再次出手,通过调整债券利率和增加债券担保方式以降低融资成本并提升信用等级,同时明确省级政府要在6月底之前一次性偿还5795亿元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对于部分负债率过高、自身收入还贷能力较差的地方政府,将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进行兜底,以保障偿债资金来源。
2.央行的再贷款 再贷款是中央银行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调节金融机构货币供给量的主要制度安排之一。根据2003年人民银行发布的《再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符合贷款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发放批发性质的再贷款,但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商业银行流动性较为充裕,央行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又十分严格,因此再贷款实际上主要用于满足大客户(主要是大型商业银行)的投资需求,比如支持铁路、公路、电力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开发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3年,为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央行开始采用定向降准和再贷款方式向金融机构注入流动性,支持的领域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煤炭、水泥、港口等产能过剩行业,以及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3.外汇局的跨境资金管理 外汇局作为宏观调控部门之一,通过对境外投资的监管和引导,可以通过影响国内资金的流向来达到宏观管控的目的。从国际经验来看,跨境资金管理主要分为两个环节,即审批和监测。其中,审批主要涉及资本项目,而监测主要涉及经常项目。 近年来,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开展和FDI/ODI项目的实施,对外投资的监管体系也在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