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如何合理避税?
VC/PE 基金在募集过程中需要缴纳 20% 的认购费(2018 年 3 月之前为 3%)和 7.5% 的托管费,这些费用都需通过基金会计进行核算; 在资金投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股息、红利、债务利息等收入,这些收入还需要缴纳 20% 的所得税; 如果投资项目成功IPO,则基金可以获得所投资的企业经清算后的所得,这部分收益属于资本利得,一般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是投资者需要在得到这笔收益后第一时间缴付 20% 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国内基金的税收制度处于不断完善阶段,对于 VC/PE 基金而言,除了按照规定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外,还可以从以下方面合理节税: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创业企业发展,各地政府都设立了创业园,对符合园区发展定位的初创企业给予相应的税务优惠。如上海闵行区针对创业园的创业者提供了四免三减半的政策,即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四年开始缴纳15%的企业所得税。
除地方性的政策外,国家对特定行业的投资也有相关的优惠待遇。比如对农林牧渔业的所得税,一直实行“两免三减”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鼓励发展的能源、交通、建材、海洋产业和高科技领域,也都在税法中给出了相应的优惠措施。 VC/PE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应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充分使用好现有政策,做好税收风险管理。
(二)选择合理的交易结构 一个完美的交易结构应该具备以下特征:首先,能够降低或者消除交易中的涉税事项;其次,尽可能实现税款缴纳环节后置,即在获得收益后再行缴税,减少现金流压力;合理安排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尽量将之安排在收益取得时点,从而节省税费。
比如可以采取先分红再退资的方式解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在公司做出分红决策后将未分配利润转为注册资本金,从而实现“以分补投”“以分冲本”的目的。但是这种方式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并非所有公司都能适用。
VC/PE 基金还可以综合考虑各项税负,利用不同税种之间的差异来降低综合税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