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归谁管怎么管?
首先,必须明确一个问题——国企是什么? 狭义来说,仅指国有资本参股或控股的企业。这种企业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全资公司(或称全资子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投资设立;另一种是控股公司,由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公司。 而广义上来说,所有国有资产投资所形成的资产,都属于国有企业的范畴。除了上述两类企业之外,还有一类叫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机构,例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及金融类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等。这些机构的本质特征是国家授权投资主体,通过投融资行为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从这个角度来看,题主所说的“监管”实际上就是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过程。那么监督管理的层级和主体也就很明确了: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可以通过制定法律对国有资产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总体部署,并通过听取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和决算等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2.政府作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协调和服务。同时,由于政府自身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要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管。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专司国资监管职责的机关,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所有国有资产实施集中统一监管。上级政府授权其监管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并相应承担监管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领导,同时要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管。
4.国有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自享有经营权的同时开始承担经营责任。在一般情况下,要经过主管部门或者出资人审批(确定方案、程序、标准等)->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执行程序(立项、招投标、签订协议、资金使用、结算等)->监事会/审计部门监督->财务报告公示->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部门审核-→报请批准或备案的过程中,不断接受来自外部和内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