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书画能摊销么?
企业购买字画,应该作为“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列支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明确,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因经营需要的日常备用金等支出,应作为“管理费用”进行核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9号)规定,纳税人举办各种展览会和洽谈会等,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税前扣除金额。企业购买字画作为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必须是用于业务招待;
2.必须实际发生;
3.必须有合法有效凭证。
对于“业务招待费”,税法允许计入税前扣除的范围包括:接待来访人员(即非商务性接待)的招待费用;对外赠送礼品(包括书画)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企业举办或者参加展览会和会议等而发生的费用,但应由其他部门或机构负担的费用不包括在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二条规定,公司以技术成果出资新设公司或者入股时,不作价格评估,按零价入账,投资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转让方和被转让方分别纳税并全额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