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几家以上算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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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Convenience)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店铺,以集中化管理、统一采购分销、标准化服务为主的组织形式。 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经营的商品种类不宜过多。因为商品种类多,就会分散投资,影响企业的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反之,可使企业集中精力做好为数不多的几种商品的批发和零售工作。 比如沃尔玛只经营杂货;家得宝只经营建材和家具。这样有利于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二,门店数量较少。因为规模效应在零售行业是存在的,只有达到一定的销售额才能降低采购成本,获得更大的利润。 当然这是基于零售行业的视角而总结出的经验特征。但是现实情况要复杂很多。有些企业为了抢先占领市场,会采用大量开店的方式来扩大市场份额。这时虽然单个店的营业额可能不会很高,但门店数量较多时,总营业额还是会很可观的。这就是特例了。

三,拥有统一的采购和销售体系。这要求企业内部信息流通快,响应及时,能迅速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和顾客需求。同时,由于渠道单一,更容易做到产品质量管控。 如果企业门店众多,而各个门店所能获得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等)却不相同的话,必然会导致部分门店因得不到充足支持而导致竞争力下降,出现整体效益无法最大化的情况。 所以,连锁不仅是多个门店的物理组合,更重要的是所有门店都必须建立在公司统一的运营标准之下。否则,就是一帮分店老板的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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