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董事没有股份吗?
谢邀~~ 银监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商业银行股东包括单位股东和个人股东,不包括金融机构投资者。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的董事会负责拟定本行股权管理制度、股权授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批准有关股权事项;监督高管人员履行报告职责等情况。 从法规上看,银行董事是没有实际股权的。 但实际情况可能没那么简单。 比如某银行A(非上市)进行重组,原大股东B撤出,新股东C进入。这里涉及到了董事会、股东会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重大投资行为是要上董事会讨论的(包括增资扩股)。但在实际操作中,在增资扩股前先由各方(包括老股东和新股东)协商确定增资价格和数额,然后再提交董事会通过。这里实际上董事们已经行使了股东的权利,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分配。只不过这种分配是由股东会作出最终决定的。
再如某上市银行在公开市场上回购自己的股票并在短期内进行处置,这也涉及到董事长和董事会。虽然从程序上讲,董事长是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进行相应的处理,但从实际控制看,这还是董事会决议的结果。因为董事会作为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有权决定银行的经营和发展方针,有权决定银行的业务和投资计划等(《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
如果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缺乏必要的监管,任由董事长或高级管理层独立决策,就可能使得银行的风险偏好发生改变而风险增加。 尽管规章规定银行董事没有股权,但实际的运作可能并没有那么严格遵循这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