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应该占多少股份?
谢邀!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某上市公司A拟收购一家同行业公司B,双方初步商定交易对价为10亿元。
随后,双方开始讨论具体交易方案。A方希望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而B方则希望现金交易,同时让渡一定股份用于激励A方的管理人员。
那么,究竟该交易中A方应发行多少股的上市公司股票呢?
一般来说,并购中的股份支付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基于被并购企业估值的市值法,另一种是基于业务价值的市场法。而在评估自身所应发行的股数时,通常又分为股权换股权和换股吸收两种模式。
本文讨论的是上市公司A采用市值法向B转让一定数量的股票,由此换取对方所持全部股权(包括原股东和新设公司的出资额)。
在上述案例中,由于最终交易对价数额尚未确定,因此这里以相对更为简便的市值法作为分析基础。
按照市值法的思路,A应当发行的股票数量等于B的总市场价值除以A的每股市场价格。 在这个简单公式之下,又引申出两个问题:
一是如何确定B的总市场价值;
二是每股价格的确定方式。
对于第一个问题,一般而言,如果B具备独立上市的条件(如财务、法律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其经营业绩,则可以按照B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即其市值来计算总市场价值。当然,这种计算方式的前提是B的所有权利完整且可流通。否则,就需要进一步作调整。
而对于第二个问题,简单的办法就是考察A与B之间的异常关系。比如,两者之前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或一方大量购买另一方的商品却未进行公允价格确认的情况,如果有,就需要将相关金额从拟交易的总额中扣除。
除了通过观察交易双方的关系以及交易前后有无变化来衡量合理定价之外,考虑影响股价波动的各种因素同样重要。
比如,当出现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的特殊事件时,需要调整股价以体现风险;而当发生影响股市整体走势的事件时,也需要据此调整。总之,只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得出的结果才能较为客观反映真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