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什么股?
从理论上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只有两种:股票和股东权利。 前者是公司发行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载明股东姓名、住址、认购金额及所占股权比例;后者是股东凭以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凭证。
实践中,有的国家法律规定,股票就是上市公司发给股东的证明其资产份额的证券;也有的国家规定,股东权利和股票是可以分离的,股东权利不能直接支配公司的财产。 在我国,《证券法》与《公司法》都规定,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性质上代表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份额;而股东权利则属于无形资产,是由股东持股而产生的一种法定权益。我国的股份一般只包括股票。 但应当说明的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而非股权资本制,所以,在公司设立时,须有确定的注册资本,而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拥有的股份为限,这种责任限制原则就体现为所谓“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这与股份公司成立时需不需要确定具体数额的股份有所不同。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讲的股份是相对整体财产而言的,是从法律意义上区分的,与股东投入公司的实际财力并无直接关系。例如我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多次增资,股东所持股份达到50%以上,但其投入公司的资本可能仅占注册资本的10%甚至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