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st原因?
2016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2015年9月7日、9月10日,上市公司分别与原实际控制人李兆会及原董事长叶茂荣签订《股票托管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在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重组办法规定的条件下,以信托方式将上市公司合法持有的大唐联讯(40.56%)和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海博鑫惠”)的全部股权予以托管;同时,双方还约定了相关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关报告中披露。 还有以下问题: 一、2015年11月13日与2015年11月25日,你公司将收到的1000万元和2000万元资金纳入其他应付款核算。两次核算的入账依据及相应财务处理是否恰当? 二、你在11月25日的公告中称,为尽快解决与客户的贸易纠纷,11月25日已归还客户2000万元,是否属实?该款项偿还后,你的资金占用情况是否有改善? 三、你的债务危机爆发后,12月23日、24日和29日,李兆会和叶茂荣先后承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计5亿元,用于解决你的对外担保、负债、欠缴出资等问题,能否具体讲讲这些资金的用途? 五亿是否包括了此前双方约定的1.3亿元? 四、12月29日,公司与李兆会、叶茂荣及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债务清偿计划》,约定由李兆会提供1.3亿元的资金,叶茂荣提供1.54亿元资金,共同清偿公司的债务。目前李兆会提供的1.3亿元资金是否到位?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