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利好什么企业?
对制造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大块,下面分别进行说明: 一、增值税政策 (一)进料加工业务免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从事进口原料或半成品采购的进料加工业务,其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抵扣; 实行免税政策的,应单独核算出口货物销售额和进货总额。
(二)出口货物免缴增值税 自2015年1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弃耕荒地等农用地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免征;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技术服务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退税率为10%。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享受上述优惠的企业还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和要求,否则不得享受。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免征企业所得税 除上述规定的减免税情况外,以下情形也可以享受所得税免征优惠: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有的房屋及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的生产经营用房产,出租给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单位和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形式兴办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3.国家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范围内的耕地,开发后用于种植农作物并达到一定标准的,当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减免1/10;
4.在开发区内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以及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