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怎么转按揭?
很负责的告诉你,没有“转按揭”这个规定,或者说法不对。 贷款的时候,和银行签订的合同双方是银行和有偿还能力的你,所谓“担保性”,是针对银行的,也就是说,你如果没有能力还贷款,银行有权利将你抵押给银行(比如房子的产权,或者汽车的大本)的物品收归银行,然后银行在通过拍卖、变卖等途径将物品变现,用来补偿银行的损失。
但是,银行在将物品拍卖的时候,有规定的拍卖底价,比如说房子,银行的底价为7折收购(这是银行的亏损底线),那么7折以上的价格必须归你还款总额中扣除,剩下的才作为银行损失处理。 但是,如果你还不上贷款了,银行可以直接收归房产,没有必要经过你同意,因为,你和银行签订的合同一方是有偿还能力的你,你现在没有能力还款了,也就是说你丧失了履行权,而银行作为债权人,享有变更权,就是说你可以直接变卖抵押物,而不需要征得你的同意。
所以,所谓的“转按揭”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谓的贷款转批,也就是让新的,有偿还能力的买家,和银行签订合同,将原来的贷款还清,撤消抵押,然后重签抵押贷款合同,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但是,现在的银行,一般都规定,借款人贷款满一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已经还清,大本已经解押的,才可以接受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