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贷款如何?
高等教育不均衡的供给者和接受者。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处于高等教育第三挡的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或不好,上不了本科或重点本科,又不想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便选择了高等专科教育(高职)。与处于第一、第二挡的本科和高中毕业生相比,高职生的头脑更灵活、实践经验更总结、社会适应性更强,由于他们步入高等学堂的时间比较晚,实际动手能力和社会阅历都比同龄的大学生相对丰富,但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相比同类大学生又显不足。同时,这些学生又都属于低收入者。 这些具有不恒定性、可塑性、创造性,有较成熟的人生观,有追求和理想,渴望在社会上有作为的一代,如果被埋没,将是社会、家庭、学校最大的遗憾。但是,谁也不愿意免费把子女送到象牙塔里。于是,学校不得不一边争取社会、外资部门的资金,一边向国家和银行贷款。
高校贷款和负债。1999年6月,教育部颁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学生资助贷款”两种,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针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制定的一项特殊贷款,其对象只限于普通高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本科专科研究生);资金来源为财政拨付的专项贷款资金和学校自定的孳息基金。
“学生资助贷款”则是国家为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需要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贷款,其对象只限于高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参加高考被各学校录取的自费生、借读生和复读生;资金来源为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学校资金为辅。一般说来,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向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在校生发放的,无担保人无抵押的信用贷款;还款周期为毕业离校前一年开始计算,在毕业离校时一次性偿清。而学生资助贷款,则是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发放的,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信用作担保,由学校向银行申请,国家给予贴息的贷款;还款周期为学生毕业后开始计算,四年内还清。从贷款项目来看,学生贷款一般只贷学费,国家助学贷款既贷学费又贷生活(含住宿)费。
在贷款利息上,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基准利率不变的前提下,适当下浮确定具体利率,最终实际偿还的利息还会在上浮20%的基础上,扣除国家和学校给予的贴息。学生资助贷款则以国家确定的基准利率为准,并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开展国家计划奖励贷款的名义,新增任何名目的收费,否则,该部分收入应清退学校。
尽管国家明文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和学生资助贷款一经批准,学校必须及时执行,但不少贫家孩子为筹措学杂费、生活费等,仍须四处举债,甚至卖血、卖符。某大学学生小顾便是一个典型的借资助贷款完成大学学业的实例。小顾是浙江人,来自一个工人家庭。父母辛苦半辈子,也没挣下几个钱。三姊妹中,他是老大。从小,他就有强烈的尊严和独立意识,并且特别能吃苦耐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