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企业虚假广告?
作为消费者,遇到虚假广告该怎么维权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假广告。所谓“假广告”就是商业广告活动中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 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2、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伪造材料或者虚构事件陷害他人,构成犯罪或者需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处罚。
3、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