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款是什么意思?
存贷款,是我国金融体系中资金存量和流量的一种形式。
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对象进行的各项业务经营活动中,资金净流量为正,表示资金取得,即存款为增加,贷款为减少,这时称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融出者;反之,如果资金净流量为负,表示资金支出,即存款为减少,贷款为增加,这时称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摄入者。
在具体的业务经营活动中,资金盈余单位要向资金短缺单位贷出资金,因而银行存款增加,贷出新货币扩大流通量,因而贷款数额必须等于或大于存款数额。
存贷款比例也称信贷比例,按资金所有制分类,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外资的经济比例;按贷款的性质和用途分,包括基本建设贷款、科技开发贷款、进出口贷款、固定资产更新贷款、商品性贷款;综合性贷款等;按申请贷款单位的经济成份和主管部门的控制分类,包括国家主管部门控制贷款、县以下集体单位贷款、个体贷款、全厂还贷能力比例贷款等。
中国存贷款比例的制定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的总体调控政策,由国务院确定总体方向,由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以银行为导向的中国当前的存贷款比例,在基本上遵循了世界各国普遍遵循的“资金供给原则”下,存在若干值得注意的问题。
问题之一,是银行对企业的存贷款比例,没有把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放在应有的地位。贷款除了资本金之外,还要付给银行利息,这是存款者的损失,也是银行负债的性质,因而不可能是保本的。当贷款不能如期收回,就变成坏账,损失由银行承担。所以,贷款是要冒风险的,这个风险是可以通过严格的贷款审查、担保以及贷款后监控等措施来防范的。可是,现在许多银行不顾贷款安全,盲目追求贷款数额增长。个别银行甚至不顾信贷规模限制的规定,盲目向企业贷款,给企业借款付高额利息。在国有银行商业化的道路上,不顾企业实际情况盲目贷款,造成不良贷款,损失得不到弥补,不仅占用了银行的信贷资金,而且大大降低了企业效益。
问题之二,是银行之间盲目攀比扩大的存贷款比例。各银行之间为争夺资金,竞相降低贷款条件,放宽对企业的限制,盲目扩大授信额度,只要存款资源在谁那儿,就千方百计地扩大对其的授信,不管企业信义如何,也不管贷款安全性如何。这种低水平、低素质的存贷款比例,只能加剧银行的企业债危症,非但不利于银行自身的发展,而且大大加重企业的债务危机。
问题之三,是存贷款比例与银行商业性经营原则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银行经营原则要求在贷款总额中,需有适度担保,而担保品的变现性比存款高,变现能力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