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总成本是什么?
近日,有关人士提出商业银行应该公布其贷款总成本。这里的“贷款总成本”,既包括银行正常的利息收入,也包括各种抵押品折价、附加费用、手续费、违约金、利息差额补偿费等,乃至某些商业银行通过各种渠道推销贷款所收取的超出一般水平的“好处费”、“回扣”等。
当前,银行信贷业务中,确有一些银行允许企业透支,且透支者不支付利息。但从全国总体来看,在贷款总规模受到严格控制的情况下,银行还贷压力日趋明显,不少银行已经出现信贷赤字,资金相当紧张。在这种情况下,透支必然要以支付高额利息为代价。 当前,各种贷款诈骗花样翻新,有的甚至打着国家名牌大学的旗号诈骗,贷款总成本问题理应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
从世界银行业的发展态势看,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各国巨商银行一般都是大资本家,他们的财力不仅来自于存贷款的利差,更主要的是来自抵押贷款。办理贷款的银行在收取正常利息收入的同时,往往还要向企业征收抵押品的价值折扣、附加费用、管理费、手续费以及利息的补偿费等,成为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
在美国,银行收贷款的综合费用平均为贷款额的7%--12%,多者多达30%。而日本大银行为获得贷款来源,不得不按照企业的要求,灵活办理抵押、保证等各种贷款形式,甚至主动向企业主张所谓的“现金余额贷款”,即在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凭企业库内的现金或银行存款,向企业贷款。所贷款项的企业现金余额,抵押折扣率为10%--30%,最低者甚至只打5折。从贷款总成本中收益最大者,当属具有政府背景的国家开发银行,其收费名目多达15项,企业办理一次开发性贷款,至少要向国家开发银行支付10%--15%的贷款综合费用。
由于贷款总成本的构成因素复杂,且名目繁多,国内外都缺乏具体的数据。据有关专业人士粗略估算:中国企业每年用于支付各类贷款的综合费用,至少在15--20亿人民币以上。它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企业的年销售收入。
从国外情况看,银行向企业贷款,尽管有利息收入,但一般要搭售等量或接近等量的证券,而且还要以高于市场价30%--50%的成本要求贷款企业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