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户贷款有没有政策?
一些媒体报道,浙江温岭市有个困难户,开餐厅赚钱后第一件事是给父母买房,第二件事是给自己买高档车。此消息曝光后,引来网友非议。不过,也有很多声音说,这是别人的事,支持或者反对都是没意义的。毕竟,人有各种各样的活法,富有的穷人也有,穷的穷人也有。
对于这些声音,笔者并不反对。不过,在笔者小时候,大家的生活都普遍比较艰难,当时都有那样的信念,等到以后的生活变好,再回报社会。现在生活好了,却有些人在财富累积到一定阶段后,开始只想守好自己的财富,不愿意在社会上多做一些事。如果人人都想着社会上有困难的人那么多,但是又不属于自己的财富为什么要拿去帮助他人,这样做岂不是让自己生活变得雪上加霜。
因而,就形成了一种现状:经济越发展,社会越富裕,却有人越穷。在人均GDP这个指标上,内地很多省份都远远落后于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因而在贫富差距大的社会,难免出现社会动乱。古往今来,王朝覆灭大多都是因为贫与富这两大矛盾无法调节而引起的。
为了解决社会的稳定,政 治正确必然选择调整经济结构,让经济相对平衡发展,然后通过税收及福利调整将富裕阶层的富裕程度调节到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同时,也改善落后地区的发展条件。
关于调节富裕人群的税收,国际上有很多种做法。在国内,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用于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然后,还有关于专项捐赠税收减免的相关政策,当然,这个减免的范围没有个人所得税法的那么大。
不过,国际上的做法是高额累进税制,将富裕人士的超常收益进行课税,并且就其超过一定限度的富裕程度,征收高额累进税。英国以及美国都是采用的这种方式。
笔者以为,国内也应该学学这种方式,出台相应的富裕阶层的税收政策。对超出一定数额的正常收入,应该进行征收。当然,这个超出规定数额的标准怎么划定,以及如何征收,如何管理,也是一门需要深思熟虑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