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资产需要停牌吗?
上市公司收购事项在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前,需要在交易各方初步达成实质性意向或者签署初步协议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就该事件发布临时公告,而后复牌。
但是,对于该事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意向公告,该上市公司无需就筹划收购事项提出停牌申请。如果该公司未及时刊登意向公告,经交易所同意也可以申请停牌。
如上市公司在上述停牌期内仍无法披露提示性公告或者该停牌事项不符合披露要求,经公司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停牌,但继续停牌时间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收购事项在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前,需要在交易各方初步达成实质性意向或者签署初步协议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就该事件发布临时公告,而后复牌。
但是,对于该事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意向公告,该上市公司无需就筹划收购事项提出停牌申请。如果该公司未及时刊登意向公告,经交易所同意也可以申请停牌。
如上市公司在上述停牌期内仍无法披露提示性公告或者该停牌事项不符合披露要求,经公司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停牌,但继续停牌时间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