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减持多少需要公告?
当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包括上市公司首发前股东、定增股东以及因股权受让而持有的股份超过总股本5%的股份)减持或者增持总股本达到1%时,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披露减持或者增持的具体情况(比如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减持方式等)。如果后续继续减持的,当减持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整数倍时,均需要履行前述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如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这些人可以统称为“董监高”)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那么他们减持股份时,也需要遵循股份减持公告的要求,即当减持股份达到总股本的1%时,也需要及时公告披露减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