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设备算资产吗?
通信设备属于固定资产,应该满足两个条件,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也就是说,对于单位价值比较低,使用年限比较短,容易损坏的,不应列为固定资产,而应计入材料、低值易耗品或费用,如常用的电话机、摇把、万用表、电烙铁等。
确定通信设备是否属于固定资产,主要从使用年限和价值等方面考虑,通信线路价值高,使用寿命长,所以属于固定资产,在确定通信线路成本时,应按每条线路分门别类地单独计算各成本项目,构成每条线路的成本,并确定该线路的净产值(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对数量很多,每项价值都不大的配线设备、交换设备和其他线路附属设备等可以不作为固定资产而将购置支出记人有关的成本。
通信线路一般没有实物形态,而且,往往只作按期摊销,不计提折旧;因此,其损耗价值在账面上并不反映出来,仍然按其全部价值入账,这样,使通信线路成本不能够确切地表示线路的净产值,为了能够反映线路实际的损耗价值,对于已经报废的线路应及时注销其账面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