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可以重估吗?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转让、置换;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资产涉讼;接收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根据上述规定,从国有股权变动的角度来看,股权转让可以分为整体转让和部分转让两种情况。对于整体转让而言,新股东取代了原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了100%,因此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对于部分转让而言,在全部股东都属于国有性质的情况下,某一股东所持有的国有股权比例变动没有达到10%时,可以不进行评估,而达到或超过10%时,应当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