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水股份为什么不改名?
上市公司的名称通常是无法轻易更改的,“西水股份”也不例外。根据《公司法》,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即受法律保护,具有专用权,可以依法使用自己名称,排斥他人使用。
公司名称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可以轻易变更。《公司法》还规定,公司名称在公司存续期间是可以预先保留的,保留期是 6 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
此外,公司名称在使用中是受法律保护的,其他任何企业一律不得冒用或者作虚假宣传。当然,公司名称在必要时也是可以变更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而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名称变更,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并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