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股份和股权分割?
分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与分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其方法有所不同。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分割,一般应按《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应由持有股份的一方继续持有股份,取得股份的一方给付另一方相当于一半股份价值的补偿。在特殊情况下,双方均可成为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上述“特殊情况”,可包括一方既不愿意继续持有股份,又不愿意取得对方一半股份的情形。
对于有限公司的股权的分割,通常应当按照《公司法》有关股权转让的规定处理,具体分割时可按如下情形分别处理:对夫妻双方就股权的归属达成协议的,按双方的协议处理。双方均主张股权的,可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双方均不愿取得股权的,可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转让给二人以外的股东,对转让款进行分割;不能转让的,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