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未形成资产的原因?
根据重要性原则,如果金额不重要的带息应收应付款项,可不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带息应收应付款事项常见的有:企业延期支付或收取货款、延期支付或收取劳务价款、企业为购买资产而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带息应付款项等。
具体来说,如果该应收款未形成资产,企业可按照实际利率法,将重组债务的应付利息部分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中;如果该应付款项未导致购置资产的,企业可按照实际利率法,将重组债权的应收利息部分确认为相关费用。
因为这些带息应收应付款项,并未形成资产,因此,不作为融资性租赁业务处理,可将应付利息记入当期财务费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