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税务不认可吗?
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因不能持续经营、连续3年亏损等原因申请破产,或者因为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原因发生清算或者分立、合并等行为。因此,企业根据会计制度、准则的要求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申报纳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是企业所得税的一项特殊规定,是指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与按照税法确认的相应要素不同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纳税申报时,对该差异进行的调整。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的目的是反映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状况,把计提减值准备作为确认风险的手段,目的是使报表使用者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而税法的首要目的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足额入库, 使纳税人负担的税收与其所获得的收益相匹配。如果企业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就相应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因此,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