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损失如何问责?
新准则中对“国有资产损失”的计算依据主要有两个,一是有关会计账簿记录;二是中介机构依法出具的审计或评估报告。
新准则中对“国有资产损失情形”的表述更具有包容性,不仅包含实际资产损失,也包含潜在损失风险。潜在损失风险如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遇见但未采取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应当追究责任。另外,对于经上级单位认定的国有资产损失情形,本单位也应当根据新准则组织损失认定,开展责任追究。
新准则中对“国有资产损失程度划分标准”的规定,不仅以国有资产损失金额作为划分标准,也根据损失金额占办理资产事项金额的比重计算,其目的是体现“质”和“量”双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