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ttm如何计算?
TTM(Trailing Twelve Months),中文译作“滚动12法”或“后12月法”。 即以最近十二个月的财务数据来计算和评估公司的业绩表现。 与PE(T)的计算方式类似,但计算的结果无实际意义。 在进行个股对比时,由于各家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不一致,有时甚至相隔半年以上,若直接用近12个月的营收和净利做比较,可能会产生较大偏差。我们一般使用“基期倍数”的概念来统一衡量标准。比如对于A公司,其最近12个季度的营业收入平均数值为60亿元;B公司相同期限的收入平均值为50亿元。则A、B两公司的收入基期倍数为1.2(60/50=1.2)。如果C公司未来12个月预计可以实现30亿元的营业收入,则C公司在A、B两公司中的排序为:C>B>A 在评估企业价值时,由于并购交易中往往包含现金对价,需要考虑资金成本,因此通常将企业价值除以EBITDA(Earnings Before Interest Taxes Depreciation and Amortization,扣减折旧及摊销前的营业利润)得到的企业估值称为“折现现金流法”(DCF)。而用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直接除于EBIDTA得出的数字会偏大,因为净利润没有扣除所得税费用。
总结 综上,用“PEG”指标来给个股估值时,被除数应选择PB(M)或者PS(M),不能选取PE(R),P(T)或者PB(T);分母应该选择EPS(R)或者是EPS(Q),不能选取DPS(R)或是DPS(Q)。 PEG的值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波动,在结合其他指标一起使用时具有可加性,这一点与其他指标不同。所以我们在使用该指标时需要注意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