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账户冻结的原因?
公司基本户被银行冻结了,银行说法是法院冻结的,但是法院说没有冻 结,让问银行到底咋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公司经营出现严重问题,法人变更后,公司欠下巨额债务(原法人私自做假账欺骗股东),债权人申请诉前保全,查封了公司的银行账户,同时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账目进行了审计,认定公司仍然亏损,不具备清偿能力,因此裁定终结执行,同时告知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备注:公司法规定,股东未缴出资属于虚假出资,应对公司债务在认缴资本范围内的承担连带责任) 此后,公司及股东也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清算注销,而是任由公司放任自流,作为股东的我也不知所措,于是债权人又向法院起诉了我,要求我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向我送达了应诉材料,我随即提出异议,认为法院应当先破产清算,而不是直接让我个人承担责任,法院裁定驳回我的异议请求,我现在该怎么办呢?难道真要让我在不知道公司账目的情况下,在不知道是否还欠付他人款项的前提下,就贸然承担上千万元的付款责任吗? 我已经联系不到公司的人,公司处于失联状态,我实在是不敢随意签字,因为我一旦签字,我就可能被认定为是对债权人起诉我这件事情知情并且认可,那么我就是承认了负债的事实,如果最后查明债务确实存在,我就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我签字的时候注明“以核查为准”或者类似的表述,就会形成有效的抗辩,我不能承担法律责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