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预付款不多?
这个“预付款”是会计上的概念,也就是在签订合同之时,预付的款项; 这种业务常见于购销合同中,卖方先送货或提供服务,然后对方再支付货款; 但是现实中还有另一种操作方式,那就是买方提前支付部分价款,以表诚意,称之为“订金”,而最终结算时多退少补; 从这个角度来讲,只要不违反会计准则,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但是,若是企业利用“预付款”来违规挪用资金,那这就是另外一个风险了!
1、客户提前打款,但是供应商却迟迟没有发货,客户要求退款,供应商也不认可这笔款项。
2、客户已经签收货物,并且已经验收合格,但是拒不认可该笔费用,拒绝付款。
3、客户已付款项,但供应商因经营不善,倒闭跑路,无法供货或者提供相应的服务。
4、客户拖欠应付款项,经多次催收无果,或者虽然支付款项,但是逾期严重,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资金成本。
5、客户借订单之便,让供应商将货物直接发往其指定的第三方企业,然后第三方能给予客户一定的好处费。
6、客户借订金之名,收到货物之后,恶意拖欠应付账款,或者干脆拒付货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