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亏损能够分红吗?
公司盈利了,就可以给股东分红利了嘛!那么公司亏损了是不是就不可以分红了呢? 这个问题看起来很简单,但实则不然。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应该进行分红、如何分红以及分多少红,都应当符合公司的章程规定。 很多公司对于分红都没有明确的章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就是按照《公司法》来进行处理——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而第三十七条就规定了,股东会的权利包括决定利润分配方案。所以,股东会可以决定是否分红、如何分红。 但是,如果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了具体的分红规则,那就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来办理。
举个例子:A公司和B公司是相邻的两个公司,法定代表人都叫李雷。2016年7月两个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都是100万,经营范围也是一模一样,只是注册地址不同。
李雷为了节约成本,让自己的公司少交税,在设立公司的时候这样约定:两个公司的盈余一律用于公司发展,不向股东分配。 现在到了2018年11月,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两家企业分别净利润为-100万元和-200万元。那这个时候,由于没有达到约定的“盈余全部用于公司发展”的条件,不可以不给股东分红。
但是,李雷可以通过修改章程或者召开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改变之前约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