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有销项税的原因?
原因不复杂,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售货物的销项税额;当然也就没有了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了。
这种情况在会计处理中应该是非常简单的,因为采购物资、商品时,采购成本中有进项税额(取得专票,经过认证),销售产品(或者服务)时就产生了销项税额,两者的差额就是留底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 每月将销项税金和进项税金做比较,如果销项税金大于进项税金,则需缴纳增值税,反之则留抵下月继续抵扣。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进项税额=(购入物资+支付费用)×税率 (3)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货物或提供的应税劳务,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无论是否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应全部计入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的成本,所以不存在“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情况。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和个人,在境外发生的交易所得属于“营改增”征税范围且符合我国税收规定的,可以适用国内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但是并不包括在境外发生的不涉及增值税的支出。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其不在出口环节征收增值税,而是先征收13%的关税和9%的消费税,待企业办理退税时再退还这两个附加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