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基金费是什么意思?
1、“物业服务资金”俗称“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简称“维修资金”或“大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每个小区都有维修资金专用账户。
3、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九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此可知,除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外,一般业主大会的决定属于多数决,而决定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则实行绝对多数决。
4、根据《住宅专项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商品房的买受人直接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交存之日起,有效期为50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售房单位交存之日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