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炒基金犯法么?
我来说一下,这个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当认定有效。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或放贷的性质的,就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犯罪行为成立,且该犯罪行为致使借款合同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收取的借款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可以抵扣本金。 对这些条款的理解要把握住两点:
一、企业之间的借贷必须是生产经营需要的,对于非生产经营性借贷则属于融资性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判断企业间的借贷是否为了生产经营需要,主要看借贷双方所提交的证据证明他们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比如有真实的货物买卖、债权债务、服务提供等证明。如果仅有借贷协议,而没有证据证明借贷目的,法院很可能认为借贷目的违法并导致协议无效。
二、企业间借贷中,如一方涉及犯罪的,对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将犯罪分子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可以以刑事自诉方式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审判程序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犯罪一般是单位犯罪,虽然借贷协议可能无效,但是,由于是单位实施的违法行为,一般不考虑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责任,由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