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金未付收益?
简单说,就是基金公司还没支付给投资人该季度或该年度的收益。 举例说明:假设某只基金合同约定每次分红时间间隔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即1月31日、4月30日、7月31日、10月31日。那么,如果截止到四季度末,该基金的净值已经达到了5.5元(单位份额净值),比买入价高出了1.29倍。那么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一个工作日,基金托管行就会把多出的这部分按份额计算好并通知基金公司,这就是“未付收益”。
在下一季度的第二个交易日,基金公司就会将这笔钱划到客户账户上,此时客户就可以看到“现金红利”一栏显示有金额进账了。 当然,到了年底,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因为还需要结算一年的总收益,需要等待基金公司进行核算。
不过,按照合同规定,就算年末核算的总收益是负值,也就是亏了,也需要支付客户的。只不过要等到年后才算清楚,再补送到客户账户里而已。
所谓基金未付收益,是指开放式基金在开放日的下午三点以后申购和赎回的基金,其收益没有进行分配。
一般而言,如果你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下午3点前申购,就享有当天的投资收益;如果在3点以后申购,收益从第二天开始享有;在3点之前赎回,赎回款中含有3点前应得的投资收益;如果在3点之后赎回,收益从第二天开始享有。
比如,假如周一在北京某银行申购基金,只有周三晚上或其后到账的申购款才能享有投资收益,若在此期间基金净值上涨,则申购者的投资收益就存在滞后性;若在此期间基金净值下跌,实际成本将高于申购时基金的单位净值,投资损失也相应扩大。若在周二、周三下午3点前申购,当天就能享受投资收益;下午3点后申购收益从第二天起享有。周一、周二下午3点前赎回,当天就可以得到投资收益。周三是基金的开放日,基金公司在周三晚上确认你的申购赎回,周四会将赎回款汇出,因此若在周三下午3点赎回,实际到账日期为周五,若在下午3点以后赎回,则要到下周一才到账,收益是从周五开始享有。因此,投资时选择好申购和赎回的时间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