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投资标的有哪些?
1、首先,信息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投资的对象。 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参与生产过程并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信息本身并不能创造价值。比如我们掌握了一个商业秘密,这个秘密并没有流入市场,别人也不知道,那么尽管我们掌握了这项信息,但信息并没有产生经济效益;只有当我们将这个商业秘密公开,从而为他人所利用时,我们的信息才能开始创造价值。所以,如果说要投资什么的话,那我们只能投资于将信息传递给别人使用的行为。而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只是信息的载体和传递方式而已。不能把信息和信息技术混为一谈。
2、其次,从问题字面的意思来理解,问题的核心其实是想问“互联网+”领域的投资机会在哪里。 我们经常说“互联网+”,其实“+”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是传统行业加互联网,还是互联网加一切?其实这里的“+”应该取后者之意,也就是说,任何行业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改造和提升。那既然如此,“互联网+”其实就是在互联网时代,所有行业的全面重构与重组。当然其中会涌现出大量的投资机会。
3、再则,说到投资方向,我认为在目前的阶段应该关注四类企业: 首先是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商企业。这些企业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和商业模式,同时也对传统的零售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虽然目前他们依然亏损,但我们不能只看到眼前,要看长远,毕竟电子商务才刚刚开始;其次是社交及搜索类的互联网企业,以腾讯为例,我们通过QQ和微信可以随时随地与人沟通交流,也可以实时检索我们需要的信息,这些功能的实现既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商机;再次是物流及支付类企业,物流是整个商业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第三方物流及快递行业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与之相关的供应链服务企业也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最后是软硬件类企业,包括提供云端计算服务企业和相关的基础设施构建者等等。
信息类投资的标的分为债权性和股权投资两类,其中债权性投资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的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几类,而股权投资方面则主要选择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等。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是指由上市公司发行的,投资人在一定期间内按照特定的转换价格可以转换成该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性。可转债既有债权性又有股权性,在投资收益和风险上呈现“进可攻、退可守”的特征:当企业经营业绩不佳、股价低迷时,可转债价格跟随股价下跌,但不会无限制地下跌,因为可转债的理论价格存在一个“底线”,底线的价格就是纯债价格。股价低迷时,投资人可以按照约定的票面价格获得利息收入,如果上市公司到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投资人还可以对上市公司提起诉讼进行追索,因此从可转债的发行人角度来看,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要求较普通债权要低,公司用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完成,这也是为什么上市公司愿意通过发行可转债融资的重要原因。
当企业经营业绩增长、股价上涨时,可转债价格随之上涨,并通过内生机制带动债转股比例逐步提升,所以当股价涨至相当高的水平,转股溢价率降得较低时,债券中的权益属性将逐步取代债权属性成为可转债价格变动的主导因素。由于可转债有股票属性,当持有的可转债在转换期内,可以根据股价表现决定是否转成股票,从而获取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因此从投资人的角度看,可转债的收益会高于普通债券。可转债同时具有债性和股性两面,所以在收益上既可以给投资者固定的利息,也可以让投资者分享发行人股票价格上升带来的红利;在风险上因具有债权特性而风险低于普通股票,又有股票特性使该债券有机会分享股价上涨的收益。
从债券属性看,可转债的投资者相当于公司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具有债权和债券人权利;从股票属性看,可转债的投资者具有以约定的条件将债权转换成发行人普通股股票的权益,在转换成普通股股票后,就成为发行人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
可转债投资一般情况下安全性和风险较低。可转债的投资者既可以依据债券特性收取利息和到期本金,又可以在转股窗口期内按照约定的条件把债券换成股票以获得股价上升所产生的收益,如果公司发行普通股价格的上涨幅度较大,即使转换价比普通股高10%左右,在转股后的盈利空间也是很大的;当股价下跌时,可以继续持有债券获取利息收入,因此投资风险较小。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可转债投资人承担了放弃债券可能获得的潜在资本利得的代价,因为股价上升时,可转债投资人有动力把债券转成普通股,如果转股的规模较大,可转债的规模会被压缩,如果把债券以市场价卖出可以获得额外的资本利得。当股价低于转股价格,并且没有上涨的可能时,继续持有转债会遭受损失,此时如果把债券在二级市场变现,也可以避免损失。因此,当发行人财务状况恶化时,可转债的投资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