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策科技怎么样?
我是2018届应届生,学信工程测量的,参加了公司在南京高校里的宣讲会。 宣讲会上,公司介绍比较客观,不浮夸,对岗位的描述也比较详细和准确。 随后收到复试通知,初试是小组讨论形式,题目比较常规,难度不大。
面试官态度好,整个过程轻松有趣。最终收到了复试通知。因为当时已经在杭州找到工作所以错过了,但很感谢当初hr的态度和耐心。 个人认为建策在测绘领域里,技术实力应该是数一数二的。老板是南师大教授,学术界大牛人物。公司有钱,设备先进齐全。员工待遇不错。项目很多,能学到很多东西。而且是一个能稳定发展的企业。
但是!!!!!!!!!! 2019年3月我偶然了解到一个让我震惊的消息: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真的震惊到我了) 我有个同学在该公司离职后一直未拿到工资,然后我去劳动仲裁咨询,果然发现有多人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
然后,更震惊的还在后面。 该单位在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工商注册的信息显示经营状态为注销。 但是实际上公司仍然在正常营业!并且以新的经营地址在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营业执照变更。 我就疑惑了,一个注销的公司怎么能够正常营业呢?是不是法律允许的呢?我去查了一下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提供下列文件、证件: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股东会决议; (三)章程修正案;
(四)董事会决议; (五)监事会决议; (六)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八)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指定委托书; (十一)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第1款也规定,公司变更名称或者其他事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注销了的可以变更名称以及其他事项继续营业!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 我接着往下查。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公司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有:
(一)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股东会决议; (三)董事会决议; (四)监事会决议; (五)清算报告; (六)税款缴纳完毕或者退还申请的证明材料;
(七)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67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 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对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核发《营业执照》。
通过查询我发现,建策在变更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时,除了填写需要变更的经营范围外,还填写了“注销后的债权债务已由新任法定代表人处理”。 而工商部门审核时确实仅审核了是否办理了注销手续,是否有新法人等,并没有核对其实际经营的状况以及是否真的将注销之后的债权债务处理完了。注销的公司真的可以变个名字继续营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