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政府如何监督?
美国的宪政体系决定了联邦政府是弱行政,强立法的政府。三权分立的原则使得行政部门很难集中大量资源来搞政绩工程。同时美国的国会又是由全民主掌的,议员们大都是选举产生的,选民的压力使得他们也很较少敢做明显犯众怒的事(比如中国很多官员拿猪肉贿赂给村民,在美国是不太可能的,因为选民们知道后一定会把肉扔回去)。
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克林顿时期,总统和国会由同一党掌控,所以一些政策就能比较顺利地推行下去。但是这样的例外并不能影响整个制度的运行和大方向。 举例来说,如果总统要搞一个经济刺激计划,他可以建议给家庭发放现金津贴,这个开支很大,但是好处是能直接送到百姓手里,非常受欢迎,这样他就可以在下次大选中得到更多的选票。但这个计划是要经过国会的,而国会又是由反对党的把控的,他们不会那么容易让这个计划通过的,除非有足够多的选民给他们压力。于是总统就只能在报纸上骂骂咧咧几句过过瘾,反正舆论是他的一边,骂了也不会有什么严重的政治后果。
或者总统想搞一个医疗改革措施,他可以先让财政部拿出一笔钱来做试点项目。这个项目是需要国会批准的,但是国会即使不愿意也只会拖几个月,不会真否决掉。因为总统可以用外交、军事等事务来挤兑国会的权利,用“冗长辩论”来拖死他们的提议直到期限届满自动失效。最后这个试点项目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总统都有政治资本可利用,毕竟选民们是看最终的结果而不去管其中的过程。
或者总统想要增加军费,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宣布和某些国家或地区进行战争的宣言,然后要求增兵。这个要求是要经国会同意的,但是国会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因为这个声明已经是战争的了,你总不能要求士兵们拿着枪瞄准自己的同胞吧,于是也就只能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