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公平吗?
选举制度的设计是为了尽可能保证竞选的“公平”,至于结果是否“公平”,那要另当别论了; 这次特朗普和拜登的角逐就很好地解释了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如何保证“公平”的。
首先,不管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其党内初选都是以投票的方式决定候选人,这种投票方式就保证了参选人是靠选票而不是其他手段来决定谁是候选人的(虽然有时候会出现奇葩现象,但那是极少数);
然后到了大选,选民们既可以直接给某个候选人投一票,也可以把自己的选票分给两个党的候选人,这样选票分配的灵活性又保证了每个选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把票投给自己心仪的候选人——当然,如果不喜欢任何候选人的话,大可以把自己那张宝贵的选票扔进垃圾箱,反正没人强迫他们投票。 其实这个投票机制的设计是很科学的,因为不管怎么样,只要是选民们的意思,就是民主的。
当然,可能有人会说,怎么保证那些被扔进垃圾堆的选票不是被某些势力所操控的? 这个问题问得好,其实这也是这个制度的弊端。任何一个政治制度都是权衡利弊出来的,有优点肯定就有缺点,没有办法做到尽善尽美。
比如这个制度下,少数族裔的选票往往很有优势,一个黑人或者拉丁美籍选民有可能等于甚至超过一个白人选民的选票,在这种情况下,少数族裔自然是有可能借助他们的选票优势来影响结果的(虽然不可能完全控制)。
另外一方面,既然有选举人票的概念,那就必然存在赢家通吃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小党就更没有机会了,你只能希望在大党内部博弈中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