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法律怎么存钱?
美国没有所谓“存款利率”的概念,银行对客户承诺的利息都是基于客户的账户余额和资产规模而给出的“投资/融资建议(investment recommendation)”。 这些投资建议的详细标准各有不同,取决于银行所属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银行自身的风险偏好。以富国银行为例: 如果客户的账户余额低于10万美元,那么无论账户里放多久,余额的年收益率都会被设定在7%左右; 但如果客户的账户余额超过10万美元,即使放到银行里的钱只有1美元,银行的收益率也会自动设置成6个月期的LIBOR加2%。 LIBOR是英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简称,是一个基于超短期贷款报价计算的加权平均值。由于美国各大银行之间的资金头寸往往通过SWIFT(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自动调节,所以各家银行给客户的实际利率基本上一致。 如果客户不愿接受银行的“投资建议”而要求银行按照活期储蓄的利率支付利息,客户可以,但银行也可以不收客户的活期存款而保持一定的准备金,这样也能达到一样的效果——客户无法就利率问题起诉银行。
当然,有的客户可能会因为银行收取了很高的费用却没能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而愤然要求撤资(clawback)。这时银行往往会以很低的价格购买客户手中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并愿意为这些资产支付的溢价就是所谓的“银行承兑价”(bank discount price)。这一方面,各家的做法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取决于银行的会计准则以及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协议。 以富国银行为例,客户要在银行提现或提取低利率下的理财产品时的最高限额一般不能超过资产的80%,否则就要承担相关费用。超出部分,银行会以折扣价(通常是75-90%)购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