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了什么时候还贷款?
贷款学生毕业后,如工作单位确定,可以提前与当地银行联系,办理贷款的确认手续和调整还款计划申请。银行会按照新的还款计划执行,并在系统中做变更。工作单位不固定的,可以选择利用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的优惠政策,签订就业协议后可以申请在3年之内服务期将贷款还清,中央和地方财政会代为偿还。
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贷款机制的意见》(教财[2006]13号)规定:
“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代偿办法和工作程序按《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执行。各地应按照教财[2005]10号文件的要求,加大本地区资助高校毕业生下基层的力度,参照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实施办法,尽快制定本地区所属高校相应优惠政策,结合实际确定本地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下基层代偿政策的适用对象、标准、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