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贷款怎么算?
保单贷款,是投保人以保单作质押向保险人申请的贷款,投保人可将所缴纳的保费作为抵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投保人(以下称“借方”)以保险单抵押向本公司(以下称“贷方”)申请贷款时,应与贷方签订抵押协议书。该保险合同如需进行验、审、复等各项合同管理作业,借方仍应按照本公司合同管理作业规定办理。
保单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息应在贷款期届满时一并归还。借方应按贷款本金×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计算应付利息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水平和本公司规定的承保标准厘定。
借方应在贷款到期时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不能按时偿还的,应于贷款到期前向贷方申请并经贷方同意后延长还款期限,贷款延期的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计收。借方逾期未还清贷款本息的,自合同规定的贷款期满又未获延期还款的次日起,贷方有权从保险合同现金价值中直接扣还其未付本息并终止该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