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何算首套房?
这个问题,我正好前不久刚咨询过有关部门,分享一些细节。 首先,上海的限购政策是限制外地人(非沪籍)在购买新房和二手房。所谓的新房指的是开发商开发的楼盘,而二手房则是以存量房形式存在的小区。
其次,在限贷方面,银行是针对贷款买房的客户,而非全款买房的客户。所以,对于全款购买二手房的非沪籍客户是不受限的;但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非沪籍客户就受限制了。
在限售方面,主要是针对新房,即获得新房预售证后,开发商要限售6个月后才能上市交易;而在限涨方面,则主要对二手房有指导价格的政策,具体每个区域怎么实施各有不同,比如杨浦就是满5不再免增值税,而是实行增值税附加税1%;虹口则是满3不免征增值税,实行1%的增值税附加税。
以上提到的只是简单的政策导向,那么落实到具体的实操中呢?以下结合我咨询的情况给大家做一些细节上的分享。 先来说首套认定问题,这个首套认定其实涉及了很多层面,包括家庭、户籍、个税、社保、房贷等等,这里主要说住房贷款这方面。
在确定你是否拥有一套房产的关键证据是银行征信报告,里面会展示你所有借贷记录,如果显示你的征信报告中没有任何借贷记录,那么就证明你不是房贷按揭的客户,也就是所谓的“无贷无房”客户,这类客户是可以被认定为首套购房资格的。 当然,除了看征信报告,有些银行还会要求客户提供户口本、结婚证、近36个月公积金缴存证明或者个税缴纳证明来进一步判断客户的首套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银行在审批二套房的时候,如果首套房是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同样也会按公积金贷款的标准来执行,这一点比限购政策中的要求要更加严格。 所以,各位需要贷款买房的客户,如果在首付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尽量别用公积金贷款,以防万一。 如果首套房采用的是商业贷款,那么在判别二套房是否首套房标准时就相对宽松一些了,因为商业银行不看客户名下是否有未结清的房贷,只要客户有还款记录且在央行征信中有体现,即认可客户首套房资格。